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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热点|公司治理不完善、信披违规,卓朗智能及相关公司、人员被监管警示并通报批评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11:02:00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3月19日晚间,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智能”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因卓郎智能、金昇实业及相关人员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治理不完善等违规行为,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卓郎智能、金昇实业、潘雪平、曾正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上交所当天对上述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卓郎智能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号)《关于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4号)《关于对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5号)《关于对潘雪平、曾正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经查,卓郎智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3年,卓郎智能子公司以支付预付款的形式,通过第三方向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共计5,550万元,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4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卓郎智能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二、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

卓郎智能子公司2023年初与金昇实业签订五年厂房租赁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5,675,303元,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当年支付2023年至2025年租金21,405,181.80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治理不完善

卓郎智能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缺失;个别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不规范;个别人员不符合任职要求。

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卓郎智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金昇实业、潘雪平、曾正平均参予上述违规行为并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新疆证监局决定对金昇实业、潘雪平、曾正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当天,因涉上述违规行为,上交所对卓郎智能、金昇实业及时任董事长潘雪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曾正平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审读:汪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