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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怎么过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9:24:49    

继承房产过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办理死亡证明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继承权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提交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件。

若涉及遗嘱继承,需提供已公证的遗嘱。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申请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交以下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身份证明(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支付相关税费

可能需要支付的税费包括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等。

注意,继承的房产在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但如果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条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提交其他必要文件

如涉及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继承,需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若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且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的书面同意放弃继承。

对于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产,可能还需提供额外文件,如《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等。

等待审核

提交所有材料后,房管局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并在确定无误后办理房产证更名。

请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按照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准备齐全,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