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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财物什么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02:38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 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的是法律另有规定的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行为方式可以有多种,但如果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里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立案标准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具体适用该罪名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犯罪后果等因素。例如,如果行为人出于个人报复、妒嫉等心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