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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有哪些情形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37:09    

商标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使用不当撤销

自行改变: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人名字、地址等注册事项,且拒不改正。

转让商标: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商品质量问题: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注册不当撤销

不当标志:采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进行注册。

不正当手段: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恶意注册: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损害他人利益。

地理标志误导:商标中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但商品并非来源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

损害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争议撤销

商标争议:商标获得注册后,因某些法定原因被提起争议,导致商标被撤销。

商标撤销的决定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并可能受到复审或法律诉讼。撤销后,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商标专用权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