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有哪些情形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37:09
商标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使用不当撤销
自行改变: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人名字、地址等注册事项,且拒不改正。
转让商标: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商品质量问题: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注册不当撤销
不当标志:采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进行注册。
不正当手段: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恶意注册: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损害他人利益。
地理标志误导:商标中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但商品并非来源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
损害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争议撤销
商标争议:商标获得注册后,因某些法定原因被提起争议,导致商标被撤销。
商标撤销的决定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并可能受到复审或法律诉讼。撤销后,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商标专用权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