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书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34:37
抗辩书,也称为答辩书,是指 抗辩人对原诉人在起诉书中所作陈述作出的书面回应。答辩书通常是抗辩人对原诉人在起诉书中的所作陈述的部分或全部有异议,从而提出的抗辩。答辩书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抗辩书可以按以下格式写:
1. 首部。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2. 事实。本案被答辩人对此所主张的权利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需要注意的是,被告方针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前提条件是,被告方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届满。如果诉讼时效届满,被告方是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的。所谓的抗辩书实际上就是答辩状,被告方收到诉讼状副本以后的15天内,可以向法院递交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状。
此外,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