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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举证材料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42:38    

离婚案件中的举证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身份证或户口本

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遗失或灭失,则应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证明子女情况的证据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婚姻登记证明、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警方制作的笔录、单位处理材料、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

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伤害夫妻感情的证据

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照片等

证明财产情况的证据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的相关材料,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存款流水清单、证券账户开户证明、交易记录等

其他相关证据

涉及家庭暴力、吸毒、赌博行为的证据,如法医鉴定、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或子女意愿跟随某一方生活的证据,如工资单、居住情况证明等

在收集和提交证据时,建议尽量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注意证据的合法获取方式。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进行公证,再提交给法院。此外,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