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6:45:35
在疫情期间,员工工资的支付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总结如下:
正常支付
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通常为一个月),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职工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发放生活费
如果职工在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他们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支付工资。
协商调整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时,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并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仲裁时效中止
因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企业应遵守相关规定,与员工保持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