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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发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9:52:38    

遗失发票可能面临罚款的原因如下: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如果应当开具发票但未开具,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开具全部联次,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可能会受到罚款。

税控装置使用不当:

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但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也可能受到罚款。

发票遗失或损毁:

如果发票丢失或擅自损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如果有违法所得,还会被没收。

跨规定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如果涉及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或者携带、邮寄或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也会受到相应的罚款。

遗失发票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罚款以及罚款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