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百科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汇票如何保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1:58:26    

汇票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票据行为。以下是汇票保证的相关要点:

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

被保证人的名称:未记载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作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作为被保证人。

保证日期:未记载的,出票日期作为保证日期。

保证的种类

全部保证与部分保证:我国票据法不承认部分保证。

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单独保证指一人保证,共同保证指多人共同保证。

正式保证与略式保证:正式保证在票据上记载保证文句并由保证人签章,略式保证仅有保证人签章,我国不承认略式保证。

保证的效力

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注意事项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上述事项。

保证人未在票据上记载保证事项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以上要点基于中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汇票保证是票据交易中一个重要的法律行为,确保了交易的安全和持票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