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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怎么界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14:23    

员工工伤的界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这是最直接的工伤情形,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于公司规定的工作区域内,因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意外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这包括在工作前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清理、安全贮存等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员工在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伤害,这种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患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后,员工所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包括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或从事其他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活动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到伤害的,也应认定为工伤。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形中,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综上所述,员工工伤的界定主要基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以及是否涉及职业病等因素。员工在工作中或工作相关活动中因上述原因受到的伤害,均可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