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如何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0:58:25
改变土地用途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部门或地籍管理部门提出改变土地用途的申请,并告知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后,予以受理。
审查与审批
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改变土地用途的申请、计委立项文件、规划部门同意改变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地价评估报告等。
审查通过后,需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需先经有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地籍测量与组卷上报
地籍管理部门对土地进行地籍测量,绘制宗地图,并按规定缴纳地籍测量费。
将所有相关手续和资料组卷上报,由主管局长审查,并经局会审会同意后,上报同级政府审批。
通知发件与变更登记
地籍管理部门在领取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批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