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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大方县属于哪个市(贵州县市历史-毕节-大方)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03 10:08:19    

大方简述



大方夏为梁州南域荒地,商属鬼方。 《易·既济》: “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诗·大雅·荡》: “内奰(音 〈bi〉意为壮大)于 中国,覃及鬼方”。王燕玉 《贵州史专题考·殷周鬼方辨》:“即今湖南西北边,四川东南边连接贵州大部 (除东南部)旁迤桂北、滇东这一地域为殷代至周初的鬼方”。民国杨次青 《大定中学校歌》“奢香通道,乌迷纳土,政教覃及鬼方”。周、秦、西汉先后属汉阳,平夷县等,主要为濮 (仡佬族先民)建立之夜郎国属地。 《史记·西南夷列传》首序 “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尾记 “独夜郎、滇王受印。滇小邑,最宠焉”。王燕玉 《贵州史专题考·夜郎沿革考》: “周初为小国 (实为部落),战国至西汉中期,发展为大的夜郎国” “大夜郎国……幅员约占今贵州四分之三”。清大定知府姚柬之 《重修大定府署碑记》有 “大定为古夜郎国也”句。

汉建武年间,昆明夷二十世孙默部勿阿纳从云南东川 (会泽)向东扩展,据今贵州西和西北部,自立为罗甸王,并开始下设四十八头目。蜀汉时期,诸葛亮南征,夷族默部苴慕 (君长) 妥阿哲(济火)助南征有功,于建兴三年 (225)封为罗甸王,以袭其地。《爨文丛刻》 “贤濮集主处” (即顺服彝族统治)。济火由陇更 (毕节)迁白乍戈 (大方)建慕俄格城堡于竹乍补 (今大方云龙山)下。中经两晋、南北朝、隋、唐、宋各代,其后代均纳土袭爵。元至元十五年 (1278),罗氏鬼主阿窄纳土内附,设罗氏鬼国安抚使。

明洪武四年 (1371),顺元路宣慰使霭翠归附,封为贵州宣慰使 “位各宣慰之上”,十四年 (1381)霭翠病逝,妻奢香代袭其职。次年,明将傅友德、沐英等率大军从四川、湖南经贵州讨伐云南梁王巴匝剌瓦尔密,当时盘踞云南的元蒙势力与乌撒、芒部的部分奴隶主相勾结,抗拒明军。奢香审时度势,维护明朝的统一,支持明军入滇。明洪武十七年 (1384),贵州都指挥使马晔不顾明王朝安抚边疆的大计,欲 “尽灭诸罗”,故意激反水西四十八头目而后加兵,遂裸挞奢香,奢香识破马晔加辱而激反之阴谋,说服各部谨守疆土,走诉京师面奏大明皇上直言辩诬,痛斥马晔预谋逼反,祸国殃民罪状,明太祖朱元璋将马晔召回下狱治罪,使贵州各族人民免于战祸之苦。奢香组织人民 “开偏桥、水东,以达乌蒙、乌撒及客山、草塘诸境,立龙场九驿 (县境内有奢香驿、金鸡驿、阁鸦驿等),沟通贵州与四川、云南诸省的道路,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促进西南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

明天启二年 (1622),安邦彦挟持安位反明,历经八年,兵败后安位请降。崇祯八年 (1635),镇将方国安建大方城。

清康熙三年 (1664),水西宣慰使安坤与乌撒土官安重圣等联合反清,历时年余,被吴三桂平定(史称 “吴王剿水西”)。康熙四年 (1665)十一月“水西遂亡王”。吴三桂奏请改土归流,并将大方改为大定,以木胯、火著、化各、架勒四则溪设大定府,结束土司政权的世袭统治。 《大定府志·水西安氏本末》: “安氏自蜀汉后主建兴三年 (225)至清康熙三十七年 (1698),凡千四百七十四年,世长水西。其受命于中朝,为蛮长,为罗甸王,为姚州刺史,为顺元宣抚使,为贵州宣慰使,为水西宣慰使,号凡六更。而于其国常自称趣慕。”元代以来,安氏所有之地,为亦溪不薛 (水西之意),明清为水西,通谓水西即六广河之西。

清康熙五年 (1666)二月初一日,清派宁云鹏为大定第一任知府。二十二年 (1683)安圣祖助剿吴三桂有功,授水西宣慰使,世袭,但不许干预政事。三十七年 (1698),安圣祖卒,无子袭职,废世袭,终止安氏在大定的土官世袭。清康熙二十六年 (1688) 改 大 定 为 州,隶 威 宁 府。雍 正 八 年(1730)恢复大定府,辖三州一厅一县。

宣统三年 (1911),受武昌起义和十一月四日贵州自治学社起义的影响,同盟会员简书等于十一月八日在大定率革命党起义成功,推翻清朝在大定的封建统治,赶走大定知府陈庆慈,建立革命政权———大定军政分府,简书任大定军政分府行政长官。大定起义是全省六个府中第一个建立军政分府(即六属之首)。

民国 3年 (1914),废府设大定县,隶贵州省黔西道。民国 24年 (1935),改隶贵州省第四督察专员公署。民国 25年 (1936)2月 6日,萧克、贺龙率中国工农红军二、六军团抵大定,次日成立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8日在城关召开群众大会,批准成立县临时革命政权———大定拥护红军委员会 (简称拥红会),推选彭新民为拥红会主任。

1949年 11月 25日,大定县城解放,27日,地方人士杨文同等发起成立 “支前委员会” 筹集粮草,支援人民解放军。12月 5日,大定县人民政府成立,隶毕节专员公署,将旧政权 4镇 16乡,改设为 5个行政区,接管旧政权,开展征粮、剿匪等工作。12月 6日,将旧行政区 6镇 16乡划为 6个行政区,建区人民政府。

1950年 1月,因干部不足,改设 5个区,辖 4镇 16乡。7月 5日,调整为城关、响水、双山、坡脚、马 场、理 化、鸡 场、六 龙、百 纳、达 溪、瓢井、长石、沙厂 13个行政区,设置区人民政府。9月至次年 5月,废除保甲制,将原 256个保,改建为 228个村 (含城关 8个街),成立村 (街)人民政府。

1953年 4月,完 成 并 村 建 乡,将 228个 村(街)改建 138个乡,4个街,设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1958年 2月 16日,国务院批准大定县更名为大方县。9月,取消区乡建制,实行 “政社合一”建制,将 41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 121个人民公社。11月,根据 “一区一社”的原则,撤销区乡建社,改建为 13个人民公社,123个管理区,293个生产大队,2141个生产小队。

1961年 10月,恢复区建制,全县设 13个区 62个人民公社。1963年 3月,全县 13个区的 62个人民公社调整为 109个人民公社 1个镇。

1978年 4月,恢复 13个区公所。1984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实行党政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按各公社行政区域建乡或乡级镇。通过换届选举,成立乡 (镇) 人民政府。全县 13个区 1个区级镇,14个乡级镇,95个乡 (其中 33个民族乡),44个街道,16个居民委员会,83个居民小组,506个村,4053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