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哺乳假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6:25:38
福州的哺乳假时长如下:
基本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哺乳假为一年,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计算。女职工每天可享受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合并为1小时。这意味着女职工可以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工作一小时。
延长哺乳假:
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女职工可适当延长哺乳期。此外,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女职工可以延长一至二个月。
福建省特定规定: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因此,福建省内的哺乳假时长可能会受到这一政策的影响。
建议:
女职工应当充分利用这一年的哺乳假,确保有足够的时间照顾新生儿。
如果需要延长哺乳假,建议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咨询当地劳动部门的相关政策。
综上所述,福州的哺乳假基本为一年,具体时长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单位政策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