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强制许可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23:07
强制许可,也称为 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状况,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且向其颁发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一种实施专利的许可,是对专利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强制许可实施人不能无偿实施专利,他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双方对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达不成协议的,专利局有权作出裁决。
强制许可的目的
强制许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的条件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请求: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该单位的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国家紧急状态或公共利益: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的实施
实施范围和时间: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做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使用费: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独占实施权: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强制许可的法律救济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强制许可是专利法中的一种重要制度,它允许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国家的专利行政部门直接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专利,以保障公共利益和推动技术的实施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