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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投标文件作废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03:07    

投标文件在以下情况下会被作废:

未按要求密封: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或者密封存在明显缺陷,可能导致文件内容在开标前被泄露或篡改。

未加盖公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上没有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对于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不规范也可能导致废标。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表格漏填等,或者投标报价一览表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具体的报价信息等关键数据。

逾期送达:

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未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参加开标会议。

多个报价未声明有效: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除非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未提交投标保函或保证金: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未附共同投标协议: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弄虚作假: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低于成本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不符合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包括未提供投标担保或担保有瑕疵、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这些情况均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作废,具体作废处理将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议在准备投标文件时,仔细审查各项内容,确保符合所有要求和标准,以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被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