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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决定可以上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04:42    

可以上诉的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不予受理的裁定:

当事人对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

当事人对法院关于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驳回起诉的裁定:

当事人对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

当事人对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

当事人对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作出的再审判决:

当事人对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作出的再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裁定和判决中,除非获得上诉许可或符合特定条件,否则均为不可上诉的决定。此外,上诉期限和上诉条件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具体要求。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当事人应详细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实务指示,以确保正确行使上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