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登记有哪些分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14:37
林业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初始登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取得林权的,应当申请初始登记。这包括林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及其上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
变更登记
林权转让、互换、赠与、继承的,或者权利人名称变更,界址、面积、使用期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抵押登记
依法设定林权抵押权的,应当申请抵押登记。因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权消灭、抵押权终止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
因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权消灭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登记
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按照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的,登记机构依林业经营者申请,登记为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登记
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由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申请,登记机构依据承包合同,登记为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登记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依据相关协议或材料,权利类型登记为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家庭承包以外的方式承包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权利类型登记为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林权首次登记
依法以承包方式在林地、草地、水域、滩涂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上从事林业生产的,可以申请林权首次登记。以承包经营以外的合法方式使用林场的,可以申请林权首次登记。
这些登记类型涵盖了林权设立、流转、变更和消灭的各个环节,确保林业产权的明晰和合法化,支撑林权融资和林业发展。